淄博市体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 2011-09-22

  
  为加强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每位应享受资助金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学校于2009年10月成立了以校长、书记为组长,以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学生科、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学生科具体负责资助工作,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资助工作开展有序。
  二、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为使这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资助文件下发到各中专班级和运动队,由班主任、教练员组织学生学习,保证每位学生都能了解资助政策和信息。在录取新生时,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将资助政策和资助情况向学生家长做了具体说明,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新生到校后,安排班主任老师召开主题班会,进一步宣传、解释国家资助政策。
  三、规范程序,严格管理,确保资助政策的落实
  1、资助申请和受助资格审查。
  按照政策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出申请,并递交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生科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严格。
  2、助学金发放。
  学生科为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将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到学生手中。领取银行卡时,须由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一同到校领取,并签字留底;如果学生家在外地,家长不方便到校领取,则由带训教练和学生本人一同领取,并签字留底。再次发放助学金时,首先组织学生核对银行账号,核对无误后,将发放明细表提交给财务室,学生确认收到助学金后,到学生科签字留底;在外集训、比赛无法签字的学生,由教练员联系该学生是否收到助学金,确认收款后代为签字留底。
  四、及时做好资助系统数据的更新填报
  为了证保学生数据的准确,每月每周定时核对在校学生信息和系统中的学生数据,及时对退学学生进行异动处理,确保资助系统数据准确,不影响学生资助。及时做好月报表的核对,及资助信息月报表、学期报表及资金到账信息的填报,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
  五、国家助学金落实情况
  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发放程序,及时足额奖助学金存储到学生个人账户中。2007年以来国家助学金发放情况如下:
  1、2007年秋季,上级财政拨付资金11.7万元,实际资助人数为108人,发放助学金总计为8.1万元。
  2、2008年春季,上级财政拨付资金9.6万元,实际资助人数为105人,发放助学金总计为7.875万元。
  3、2008年秋季,上级财政拨付资金24万元,学校实际受助人数为205人,发放助学金总计为15.375万元。
  4、2009年春季,上级财政分两次共拨付资金15.6万元,学校实际受助人数为205人,发放助学金总计为15.375万元。
  5、2009年秋季,上级财政拨付资金15.5万元,实际资助为294人,发放助学金总计为22.05万元。
  6、2010年度,上级财政一次拨付春季、秋季资金30.8万元,春季实际资助288人,发放助学金总计为21.6万元。秋季实际资助214.4人,发放助学金16.08万元。
  7、2011年春季,上级财政拨付资金15.9万元,实际资助为212人,发放助学金总计为15.9万元。
  8、截止到2011年春季,留存在学校账户上的国家助学金结余资金为0.745万元。
  六、认真做好免学费工作
  1、免学费名单认定。依据国家免学费政策,认真开展免学费工作,严格审核程序,将教练员、运动队推荐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结合,多方面了解学生的消费状况和平时训练、学习表现,并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层层把关,初步确定免学费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意见反馈和监督,最终确定免学费名单。
  2、免学费资金发放情况:
  2010年7月,上级财政拨付免学费资金到账2.94万元。2010年11月,拨付4.03万元,共计6.97万元,分别为09年秋季、2010年春、秋季三季免学费资金。09年秋季,发放24人免学费资金2.28万元。2010年春季,发放24人免学费资金2.28万元。2010年秋季,发放25人免学费资金 2.375万元。免学费资金均是存入学生个人银行账号中。截止到2010年秋季,结余0.035万元。2011年春季免学费资金上级财政还未拨付。
  七、校内奖励助学情况
  为了激发学生训练、学习的积极性,学校制定了相关的学费减免政策。(1)凡是获得省、市、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大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中专毕业生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学费减免。(2)为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学校出台了《市体校文化学习奖励办法》,成绩突出的学生,以奖学金的形式给予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的奖励。2009年,上半年学校为06级12名学生减免学费0.71万元。下半年为8名学生减免学费1.95万元。一年度学校用于助学、奖励等方面用款合计2.66万元。另外,本年度,学校全体党员及局领导捐助资金1.4万余元,用于对家庭经济困难运动员的帮扶。
  2010年,上半年学校为13名07级学生减免学费0.61万元。下半年,学校以奖学金的形式退还12名学生学费2.16万元(不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奖励)。一年度学校用于助学、奖励等方面用款合计2.77万元。
  2011年上半年,学校为08级31名学生减免学费2.19万元,下半年开学初,学校以奖学金的形式退还8名学生学费1.56万元 (不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奖励)。截止到2011年9月,学校用于减免、奖励等方面的用款合计3.75万元。
  八、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
  校学生科负责助资助金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及时和校财务室联系,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建档备查。
  九、存在问题和不足
  1、我校长期集训、外训的情况较多,在与学生联系和学生信息采集方面存在较大难度,部分学生无法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存在受助资格审核和困难学生认定不够及时的情况。
  2、档案整理还不够规范、条理。尤其是政策宣传、学生励志教育等方面的材料没有做及时的收集和归档。
  3、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学习和理解还不够透彻,工作计划性不强。
  4、作为培养优秀体育人才的专业学校,接受社会资助的渠道较窄,在学生资助方面缺乏社会捐资支援。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1、深入学习理解国家资助政策和相关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的贯彻落实。
  2、加强与外训、集训学生及家长和教练员的联系,及时将国家资助政策和助学金发放等信息通告给学生本人、家长和教练员,及时做好学生相关信息的收集。
  3、细化工作,全面统筹,使工作更条例更系统。
  4、进一步规范档案,及时将与资助有关的材料收集、整理、建档。
  5、加强工作的前瞻性,提早谋划好、部署好资助工作。
  6、将资助工作与学生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的感恩教育、励志教育。
  自国家资助政策开展实施以来,我校认真按照资助政策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宣传,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从未有过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国家资助金的情况,也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资助金的行为。今后,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强化管理,扎实工作,更好的将国家资助政策贯彻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