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级新生学籍注册及其他年级学生学籍异动审批的通知

  张店区各义务教育段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的通知》和《张店区义务教育段学籍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新生学籍注册及其他年级学生学籍异动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8级新生学籍注册(一)注册对象:2018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二)注册时各类学校需提交的材料:注册所需纸质材料全部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或客户端中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所有学校均须提交的学籍材料:(1)2018级新生学籍简表(一式两份,包括封面)按学籍号顺序打印(初一学籍简表在学生信息修改完成后再打印,确保学生基本信息正确)。学籍号以班级为单位,顺序排列应为:首先是张店户口的学生(在学籍简表上用铅笔标注“张店”),其次是外来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在学籍简表上用铅笔标注“务”),最后是其他学生(在学籍简表上用铅笔标注“其他”)。(2)“学籍表”(一份)。(3)外地户口到我区就读学生(含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户口本学生页及住址页复印件(学校留存,按学籍号排列)。(4)统计表:附2“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三)电子信息整理(新生建籍是产生问题学籍的主要渠道,请各位同仁认真对待):本着“见人建籍”的原则,各学校要确保所有在校生(休复学学生须及时操作)的电子信息均按时整理并上传至平台。各学校要对学生建籍工作高度重视,新生信息导入平台后将无法取消,请各学校确保学生学籍的准确性和唯一性。1、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学生的信息整理。小学一年级新生用客户端整理(包括照片,建籍前先将客户端升级),然后上传至平台。信息采集要准确全面。电子信息于2018年10月10日前上传完毕。小学一年级若有未落户口情况的,请填写《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并收取学生的出生证明,与其他学生一并录入平台。《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和学生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均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学校一份于2018年9月28日前交基础教育科备案(上交后再确认,请各学校按时上交)。2、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生的信息整理。初中一年级学生信息严格按照模版要求(注意查看模版中的“填写说明”)整理后以“XX学校新生导入名单”命名并发至邮箱:zdywdzs2017@163.com后,由教育局统一导入。导入用小学学籍号可由初一所在学校从学籍信息平台检测或由小学学校统一提供。初一整理名单时要严格按照模式要求,否则无法导入。导入名单中“原学籍号”一栏若为空或为非2013开头的学籍号的学生另建一电子表说明每个学生的具体情况(原学籍号一栏若为全国学籍号则须在说明一栏中标注学籍状态为离校还是在校),以“XX学校新生导入说明”命名一并发送至邮箱:zdywdzs2017@163.com,电子表格除保留导入项目外另加“说明”一栏, 如图:录取学校机构代码 学生姓名 原学籍号 身份证号 民族 班级代码 是否择校 说明3703030001 刘** 230382200406077324 汉族 01 n 小学未建籍,有原教育局未建籍证明3703030001 张** G230382200406077324 230382200406077324 汉族 01 n 省外学籍为"离校"A、六三制小学毕业的学生到我区可以上初一或初二,省外小学毕业生需按新生模版统一导入后需要调整级部的按以下格式整理成EXCEL表格上报;B、省内六三制小学毕业的学生需单独上报,由教育局待建籍完成后再调整级部(与学生实际在校情况保持一致)。需要调整级部的按以下格式以“XX学校需调整级部名单”整理成EXCEL表格上报;录取学校 学生姓名 平台学籍号 身份证号 应调整级部张店十中 胡** 2012370829000510505 370829200505010626 2017级C、由六三制小学五年级转入我区初一的学生需办理转学手续,待正常学生建籍后按转学流程将学生转入。初一年级学生信息须在教育局审核确认后在平台清点本校学生名单并将导入的信息进行修改及整理新学籍号,将学生信息修改完成后再打印学籍简表。中小学新生照片均由学校客户端批量上传。电子信息于2018年9月28日前上传完毕,各初中学校于2018年9月28日前将新生建籍需提供的学籍证明或转学证收齐交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请各学校只负责本校在校生的新生建籍工作,学生信息一旦确认将无法取消,查找时注意查看是否有重名情况,杜绝重籍现象。3、转学学生需及时按照转学证或回执上的信息提交网上异动,学籍异动时一并审批。二、其他年级学生学籍异动审批所需材料所有学籍简表未变更的学生均需带转学手续及相关证件进行变更(含平台已审批的学生)。1、按学籍号整理“学生异动名单”一份,按异动名单顺序排列好异动手续。  2、转入:调剂通知书,没有通知书的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及学籍证明,转学证(转出学校为淄博市以外的需提供,转入转出方均盖章)。  3、转出:户口本及学生页复印件(标记好转出学校及原学籍号,市内没有转学证回执的由学校留好转出学生申请表),转学证回执(接收方盖章)或转学通知书复印件(标记好原学籍号)。  4、休复学学生异动:需办理休复学的学生经学校收齐学生休复学相关资料由学校校长在休复学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一并办理;已通过审批的休复学学生需提供休复学申请表、诊断证明(复学学生应提供已康复的诊断证明)。特别提醒:随时关注需要办理休复学手续的学生,切勿因时间超期而造成学籍无法变更。5、改名:以学校为单位统计好改名情况,查验改名学生的户口本并复印学生页,打印更名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6、学生异动及修改信息从网上平台操作(转出学生在交回回执后办理网上异动申请)。 三、各学校务于规定时间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平路9甲5号,联系电话2150650)注册,对在本次注册中未注册学籍的学生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家长,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附:1、时间安排表2、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  3、无身份证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表